傳光人協進會_en

徵求會員入會公告內容 傳光人協進會籌備會公告 111年8月26日 傳光字第01號 主旨:本會經內政部111年7月19日台內團字第1110281350號函准予籌組,並成立籌備會,茲公開徵求會員。 公告事項:一、本會宗旨:以為生命傳光幫助每一個人成為「身體健康、心性光明、大愛圓滿」的傳光人為宗旨。 二、入會資格: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具有大愛祝福心念、大愛手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個人會員分為兩種:一般會員,逐年繳交常年會員費;及永久會員,一次繳納十年之長年會費者列為永久會員;入會費新臺幣壹仟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一般會員壹仟元,永久會員壹萬元。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;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二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;入會費新臺幣壹萬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壹萬元。 三、籌備期間申請入會之截止日期;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。 四、籌備會地址及電話: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29號13樓,電話 06-3390276轉分機23。 五、入會申請書有關資料請向前項地址索取。 籌備會主任委員 傳光人協進會籌組大事記 10月25日 110年 12月6日 110年 6月7日 111年 7月19日 111年 8月25日 111年 10月20日 111年 12月10日 111年 2月04日 112年 建立籌備視窗&召開第一次共識會 確認運作期程與分工 立名「傳光人協進會」 於內政部網頁註冊協進會帳號 「社會團體申請書」呈送內政部 呈送章程草案、37位發起人名冊 內政部回函准予籌組 傳光人協進會 發起人暨第1次籌備會議 第2次籌備會 審核會員名冊 正式成立 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理監事聯席會 內政部准予立案 核發 台內團字第1110062349號 立案證書、理事長當選證名書 Latest News 協進會最新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