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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光人協進會

協進會簡介

傳光人協進會為依法設立、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公益團體,以為生命傳光幫助每一個人成為「身體健康、心性光明、大愛圓滿」的傳光人為宗旨。

徵求會員入會公告內容
傳光人協進會籌備會公告
111年8月26日 傳光字第01號

主旨:本會經內政部111年7月19日台內團字第1110281350號函准予籌組,並成立籌備會,茲公開徵求會員。
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會宗旨:以為生命傳光幫助每一個人成為「身體健康、心性光明、大愛圓滿」的傳光人為宗旨。

二、入會資格:
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具有大愛祝福心念、大愛手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個人會員分為兩種:一般會員,逐年繳交常年會員費;及永久會員,一次繳納十年之長年會費者列為永久會員;入會費新臺幣壹仟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一般會員壹仟元,永久會員壹萬元。
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;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二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;入會費新臺幣壹萬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壹萬元。

三、籌備期間申請入會之截止日期;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。

四、籌備會地址及電話: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29號13樓,電話 06-3390276轉分機23。

五、入會申請書有關資料請向前項地址索取。

籌備會主任委員 趙忠君
Time Line
傳光人協進會大事記
10月25日 110年
12月6日 110年
6月7日 111年
7月19日 111年
8月25日 111年
10月20日 111年
12月10日 111年
2月04日 112年

建立籌備視窗&召開第一次共識會
確認運作期程與分工

立名「傳光人協進會」
於內政部網頁註冊協進會帳號

「社會團體申請書」呈送內政部
呈送章程草案、37位發起人名冊

內政部回函准予籌組

傳光人協進會
發起人暨第1次籌備會議

第2次籌備會
審核會員名冊

正式成立
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理監事聯席會

內政部准予立案
核發 台內團字第1110062349號 立案證書、理事長當選證名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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